部门服务

一、服务规定

1、申请外网服务的校内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长江师范学院校规校纪,以及长江师范学院信息化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2、申请单位须承诺外网中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必须接受并配合各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要时信息化办公室有权暂停外网服务。

3、申请单位须确定一名外网负责人,负责确认外网的审查信息发布内容。

4、申请单位在申请外网时须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外网申请表”。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信息化办公室提供外网运行是所需的可靠不间断电力、网络出口、空调等的机房环境和服务器资源;

2、提供外网管理平台上的空间管理权限;

3、提供外网数据备份、系统维护等信息安全保障服务;

三、其他说明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及域名解析问题,信息化办公室不承担责任。

2、由于ISP(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将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与运营商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3、信息化办公室保留对本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长江师范学院信息化办公室

201610

长江师范学院外网使用申请表.doc